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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化石油氣不僅是石油化學工業之基本原料,且為民生必須之能源,故經常處理之數量非常龐大,出事的機會亦多,又因液化石油氣具有的特性比較複雜,如處理不當必會造成不堪設想的嚴重後果,故為防止此類災害事故及出事時之有效管制,均須深入了解其特性,而丙烷、丁烷係易液化石油氣之代表性者, 擬將之簡介如下:

(一)沸點: 丙烷為 -42ºC,而丁烷為 0.5ºC ,此溫度比本省氣溫及一般用水之溫度還低, 故洩露此液體時,瞬即變成氣體,而水就成為熱源使其加速氣化而擴散。
(二)氣體比重: 丙烷為1.52,而丁烷為2.09,均較空氣重的多,故洩露時均停留於地面附近較低之處,而不易擴散。有時會順者水溝到處流動變成引火線 ,從遠處引火成災。
(三)液體比重: 丙烷約為0.51,而丁烷約為0.58 ,即一公斤之液體約佔有二公升之體積。
(四)氣化膨脹率: 丙烷為270 ,而丁烷約230,故洩露液體時之危險性較洩露氣體時大至200倍以上。
(五)氣化潛熱: 丙烷為101.8kcal/m³, 而丁烷為92.5kcal/m³ ,即氣體被壓縮時會產生的熱量 (或液體在氣化時吸收之熱量) 較大,對於設備之操作或使用時 , 須特別留意此點 , 否則可能引起重大事故。
(六)爆炸範圍: 約1.9%~9.5% ,因爆炸下限特低 , 雖小量漏氣如有火星也易造成燃燒或爆炸。
(七)著火溫度: 約480°C~500°C, 故以肉眼看得出之火花均可引燃此種氣體。

摘錄液化石油氣安全一書
臺灣省政府勞工處編印印 中華民國87年3月

 

種   類
丙烷
正丁烷
備      註
分   子   式
C2 H 8
C4 H10
 
分   子   量
44
58
 
常溫常壓下氣體 液體1kg氣化後之容積
509L
387L
 
液體1L氣化後之容積
274L
232L
市販LPG約為250倍
氣體比重 ( 0度 1atm )
1.52
2.00
比空氣重
1m³之氣體比重
1.96Kg
2.59Kg
市販LPG約2kg
常溫加壓下液體 液體比重
0.53
0.60
為水重量之半 (飽和時)
沸點 ( 1atm )
-42.01度
-0.50度
 
蒸氣壓 ( 20度 )
7.4kg/cm²
1.1kg/cm²
 
液體之熱膨脹 ( 與水比 )
約20倍
約9倍
故容器超量灌裝有危險
燃燒之特性 發熱量  (0度1atm) 1kg
12,040Kcal
11,830Kcal
 
1m³
25,560Kcal
30.620Kcal
 
完全燃燒所需空氣量
約24倍
約31倍
 
燃燒範圍 ( % )
2.2~9.5
1.9~8.5
 
著火溫度
450~520度
 
其它 溶解性 ( 可溶油脂類及天然橡膠 ) 洩漏性 ( 可與氫氣匹敵)
著火溫度汽油是210~300度